金管會將修改期貨保證金相關規定,允許持有現貨如股票的保險業與投信公司等法人,可以用現貨充抵期貨保證金,使資金能夠更充分有效運用。據了解,目前規劃朝向充抵比率85%發展。
對此,投信法人持肯定態度。國泰投信台灣計量基金經理人趙偉勝表示,目前投信基金規定必須保留5%流動準備,一般持股部位為85%、另10%為避險部位,倘若股票現貨可以充抵保證金,10%部位將可進一步釋出,投信持股部位可再向上提高,對台股現貨與期貨市場都有利。
金管會委員李賢源昨(11)日在2007FIA亞洲衍生性商品會議研討會上表示,金管會加快腳步研修多項放寬期貨交易的措施,包括允許現貨可作為期貨保證金;此外,也擬開放槓桿操作型的指數股票型基金(ETF),讓期貨事業有進一步發展機會。
台灣期貨市場預繳保證金與高保證金制度,一直是影響期貨市場動能的重要議題,期交所8日因而推出多項關係保證金的新制,包括整戶風險保證金計收制度(SPAN)、當沖交易保證金減半計收等,希望提高投資人保證金運用效率,同時,9日盤後起,期交所也因應SPAN新制上路下調台指期等六項保證金,幅度自15%到20%不等。
此外,槓桿型及放空型ETF屬於ETF的衍生性商品,依據現行法令規定,必須擁有期貨信託事業執照才得以操作槓桿型ETF,交易所引進海外的新商品,也可望帶動期貨市場進一步發展。
依照規定,投信基金15%可以運用在「投機」性的衍生性商品操作,但期貨信託事業預計明年第一季上路,將可募集發行期貨信託基金,該類基金部位將可全數操作以投機為目的的衍生性商品。
- Oct 12 Fri 2007 07:05
股票 將可充抵期貨保證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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