櫃買指數期貨即將上市,投資人關注契約規格一事。以最受關注的櫃買指數期貨商品來說,比照電子期貨設定為櫃買點數乘以新台幣4,000元作為契約規格,以便於投資人易於進入新商品交易。

契約規格關係每一跳動點數、跳動值與投資人交易成本。期交所與期貨商組成的商品審議小組在新商品契約規格訂定過程中,經過反覆推敲最適投資人的交易方式,數度調整後敲定契約規格。包括櫃買指數期貨以及選擇權、非金電指數期貨與選擇權共四項期貨新商品,敲定下個月初上市。

大華期貨總經理任俊行昨(16)日表示,期貨商比較關注的櫃買指數期貨,契約規格是以櫃買點數乘上4,000元,該規格與電子期貨相同,最小跳動值為200元,與台指期、電子期、金融期的最小跳動值都一樣,也有助於投資人辨識與進入新商品交易。

期交所指出,櫃買指數比較小,在契約規格討論期間,與會者考量到,若最小升降單位過大,較無法反應指數實際變動,加以台指期、電子與金融期最小跳動值都是200元,依此反推櫃買期貨,最小升降單位訂為0.05點。

櫃買指數的選擇權契約規格,與電子選澤權相同,為櫃買指數乘上1,000元作為一口契約價,履約價格的間距設計,也考量到履約價間距小,掛牌的不同履約價格契約增多,反造成交易量分散,間距大又會造成可供交易的履約價格變少等兩難。

期交所因此參考現行股價指數類的選擇權設計,將櫃買指數選擇權的履約價,依據近月、季月訂定四種級距。

第一是,履約價格未達150點:近月契約為2.5點,季月契約為5點;第二、履約價達150點以上、未達400點者:近月契約為5點、季月契約為10點;第三、履約價400點以上、未達600點者:近月契約為10點、季月契約為20點;第四、旅約價600點以上:近月契約為20點、季月契約為40點。

選擇權的價格,亦即權利金,其意義就像股價變動一樣,櫃買指數選擇權的權利金報價分為五種:報價未滿0.5點為5元;超過0.5點、未滿2.5點為25元;報價2.5點以上、未滿25點為50元;報價25點、未滿50點為250元;報價50點以上則為5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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